关于云南汇峰物流有限公司、云南速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情况的通告
来源: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8-08 15:21:4 编辑:刘梦禹

近期,我局依法立案侦查云南汇峰物流有限公司、云南速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经查,云南汇峰物流有限公司、云南速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大量业务员,通过虚假宣传推广加盟公司物流网点方式,诱骗投资者与公司签订网点合作协议,收取服务费、代理费、保证金等费用后,公司消极履约,以合法手段掩饰其非法占有目的实施合同诈骗。为全面查清所有犯罪事实,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敦促参与云南汇峰物流有限公司、云南速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的涉案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供述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对拒不配合调查、仍实施或参与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二、投资受损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案登记:

(一)亲临报案。请相关投资受损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报案。办公地址及电话: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昆明市呈贡区辰逸路97号),电话 :15877914751

(二)邮寄报案。投资人可将报案材料邮寄至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昆明市呈贡区辰逸路97号)。请在邮寄材料封面(信封正面)注明“汇峰物流报案材料”,请在提交的每一份证据材料上注明“该XXX材料由XXX提供,身份证号:XXXX,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后附签名、日期并捺手印;

(三)相关报案材料:1.报案人自述材料(写明报案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合同签订时间、投资金额、打款方式、打款账户及对方接收账户等情况);2.报案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涉及投资的转款、汇款等凭证及银行流水交易明细;4.网点合作协议书、收款收据等材料复印件;5.微信聊天记录截图;6.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三、请投资受损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进行报案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报案登记的,视为个人放弃,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挖犯罪,追赃挽损,请广大投资人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法途径方式反映情况诉求。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干扰案件侦办工作。

联系民警:张警官             联系电话:15877914751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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