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局开展2024年第二批适老化改造服务购买计划
按照昆明市《关于进一步规范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昆民联发〔2024〕1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社会事务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4年第二批适老化改造服务购买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经济技术发开区社会事务局2024年第二批适老化改造服务。(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A0402 基本养老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经开区辖区内有长期稳定居住住所的60岁以上分散供养特困、低保和低收入人员,76岁以上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重点优抚、高龄孤寡、经济困难等身体状况处于失能、部分失能、残疾状态的老年人改善家庭居住环境。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失能评估和适老化改造,提供专业的评估和改造。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0.5 万元。
(二)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补助资金。
六、承接标准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或有效的法人证明文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
(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五)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七、目标要求
1.质量要求:
受托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的质量控制要求和作业流程开展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成果。汇报内容应规范、全面、详实,内容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单位受委托责任履行的实际情况,反映存在问题时要求定性准确,不隐瞒报、漏报存在的重大问题。
2.报告制度:
及时向委托单位汇报工作进展、计划、开展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需要委托方协调的事项等。
3.纪律要求:
受托单位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应当遵循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廉洁奉公的原则,依法合规的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服务工作,并对委托单位的信息保密。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3月24日前报名响应,并提交书面报价材料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4楼1408办公室。(包括但不限于报价金额、资质材料、业绩证明、服务方案等)。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871-68162865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