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食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来源: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2-17 15:43:47 编辑:龙泉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食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食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经开区洛羊街道CKJ2025-4#地块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安成食品产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国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38823.31m2。项目总建筑面积78146m2,其中1#厂房30251.73m2,2#厂房15394.87m2,3#厂房12375.79m2,4#厂房7493.83m2,附属用房230.48m2,宿舍楼11700.62m2,地下建筑面积698.68m2。项目建成后设置馅料生产线二条,鲜花饼生产线三条,滇式、广式月饼生产线五条,粽子生产线三条,充气糖果生产线一条,沙琪玛生产线一条,饼干生产线一条,饮料生产线二条,面包、蛋糕生产线三条,油炸食品生产线二条;同时建设2T燃气锅炉二台,4T燃气锅炉一台。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327.71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通过在施工场界四周设置不低于2.5m高的施工围挡;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物料堆场、渣土采取防尘网遮盖,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土石方;易散落物料采用密闭式运输,控制车辆进出速度;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维护保养。施工扬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雨天地表径流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化粪池处理,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截水沟,工地冲洗水、泥浆水通过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地表径流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通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结构及装修施工阶段采取围挡隔声措施;加强施工设备维护、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进出厂区限速、禁鸣等措施,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新建厂房时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地基开挖时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废弃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厂区回填及道路建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部分清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共设3根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

①锅炉燃烧废气:项目设置3台燃气锅炉,主要用于滇式月饼生产中火腿蒸煮,以及粽子蒸煮及灭菌过程。锅炉燃烧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高38.7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的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②1#厂房隧道炉燃烧废气:项目1#厂房共设置9条燃气隧道炉提供热源,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内置烟道收集后通过高38.7m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的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③2#厂房隧道炉燃烧废气:项目2#厂房共设置3条燃气隧道炉提供热源,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内置烟道收集后通过高38.7m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的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④1#厂房油烟:项目1#厂房设置鲜花饼生产线3条、饼干生产线1条及广式月饼生产线5条,各类食品烘烤过程有油烟产生。1#厂房各隧道炉前端、中段、末端均设置集气罩收集油烟,油烟收集后分别通过9套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95%)处理后通过1#厂房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限值要求。

⑤2#厂房油烟:项目2#厂房设置面包及蛋糕生产线3条、小麻花及沙琪玛生产线2条,其中面包及蛋糕烘烤过程有油烟产生;小麻花及沙琪玛油炸过程有油烟产生。2#厂房各隧道炉前端、中段、末端均设置集气罩收集油烟,各油炸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油烟,油烟收集后分别通过6套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95%)处理后通过2#厂房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限值要求。

⑥食堂油烟:项目厂区设置食堂,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去除率85%)处理后经管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面粉拆包及筛分粉尘、油炸过程未有效收集的油烟、车间异味、备用发电机废气。面粉拆包及筛分均在拆包间中密闭操作,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生产车间均采用一次回风净化空调系统,车间异味高效过滤器处理后排至室外,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

(二)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各车间隔油池(共11座,各容积均为1m3)预处理后,排入厂区中水处理站(处理规模90m3/d,采用“生物接触氧化+MBR”处理工艺)处理,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剩余部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洛龙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容积1m3)、化粪池(容积68m3)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洛龙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地下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不需要开展地下水影响评价。本次环评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是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重点防渗,污水处理设备等进行一般防渗,生产区、办公室等进行简单防渗,地面进行硬化。

(四)土壤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本项目不需要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本次环评提出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是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重点防渗,污水处理设备等进行一般防渗,生产区、办公室等进行简单防渗,地面进行硬化。

(五)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设生产设备,对振动性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及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非正常噪声。通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有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饼渣、废果皮、备料废弃物、隔油池废油、中水处理站和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利用;不合格产品、废饼渣、废果皮、备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隔油池废油外售资源回收单位;中水处理站、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七)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废机油、天然气、氮气、及硝酸,主要风险事故情形为风险物质泄漏及火灾引发的伴生/次生影响。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是:定期对天然气管道、危废间、储存间进行安全检查;危废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及管理;配备完善的消防措施;编制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等。通过上述措施,可在较大程度上避免风险的产生。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食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kmjkqhbj@163.com

电话/传真:68163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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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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