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合作局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YCZX2026-0503
2. 项目名称:招商合作局法律顾问服务政府购买服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采购预算:8.00万元/年,大写为捌万元整每年。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验收合格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5. 最高限价:8.00万元/年,总价限价。
6. 采购需求:公开择优招选一家服务单位,完成招商合作局法律顾问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按时按质为招商合作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主要对招商引资签订的合同、协议等进行审核,对政策制定等工作的合规合法性,以及对已签署合同的履行情况等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招商合作局开展法制、法律培训,以及接受招商合作局委托办理的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前,采购人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并非必然续签,是否续签由采购人根据年度预算、工作需要及采购需求变化等情况自主决定。
8. 服务地点:昆明市经开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9. 服务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和交付的成果应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及采购人关于本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成果、信息保密等各方面的管理要求。确保提交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10. 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11.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本项目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若律师事务所总所无法直接参与投标,可授权其下属唯一一家分支机构参与;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应当提供总所授权的证明文件。
1.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 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由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申请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申请人是否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小组,若磋商申请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否决其磋商资格;
1. 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2023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申请人可能因主体属性不同或遵循的财务会计准则不同而存在表头或内容的差异,申请人按实际情况据实提供即可)。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申请人须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申请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申请人须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响应担保函(需同时提供该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以上三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1.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2025年1月至磋商截止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或缓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设立不满2个月的公司或其他法人机构,应提供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1.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磋商申请人应提供承诺函。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满足条件的磋商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企业登记注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律师事务所不属于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各磋商申请人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请注意,律师事务所在填写时注明不属于中小微型企业。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 1满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第二章第五条规定: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6)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7)行业管理部门有具体专业资质要求的,应具备相应资质要求;
(8)经登记管理机关评估且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
(9)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磋商申请人应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承诺函。若申请人为经登记管理机关评估且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需出具证明材料。
4. 2供应商应满足《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章第六条对承接主体的规定: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须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 3信誉要求:2023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无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申请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4.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不组建联合体书面承诺。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 地点及方式:
1. 1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 2地点: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12室)。
1. 3方式:携带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盖章原件、经办人身份证盖章复印件现场报名并获取文件。介绍信相关资料应清晰可辨识,资料信息模糊不清的不予报名。
2. 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出后不予退还,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3. 磋商申请人可通过邮箱844974576@qq.com进行报名,请将申请人报名信息(包括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号)发送到邮箱获取报名表,填写后与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一起快递到采购代理公司(不接收到付,请勿投递到快递站)。
联系人:罗老师,0871-65955210,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12室。
4. 发送报名资料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采购文件,请勿反复电话跟催。
5. 报名费请对公支付,支付报名费时请备注项目编号。
代理公司基本账户:
开户名称: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呈贡(县)支行
银行支付账号:53050189533800000645
银行行号:105731001084
四、 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08室。
五、 响应文件开启
1. 时间:2026年5月2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08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 公告发布媒体:
2. 1本次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jkq.km.gov.cn)”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转载本公告内容。
2. 2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 本项目对未成交申请人可能涉及的智力成果、报告成果等不进行任何补偿,参与磋商申请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 在项目采购的过程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对申请人企业信息、个人信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进行收集和存储,报名参与磋商视为同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进行相关操作。
5.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人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合作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招商合作局
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16号
联系人:焦枫杰
联系方式:0871-6816371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经开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12室
联系人:王老师、卢老师
联系方式:0871-65955210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焦枫杰
联系方式:0871-68163717
版权属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Copyright(c)2006-2013 KETDZ,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云南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650231 | 16 Chunman Ave. IT Industry Park Kunming National Economic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Zone
联系电话:0871-68163168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