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现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昆明经开区规划环评”)工作进行公告,并向公众公开本次规划环评的有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初步成果)。
规划简述: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昆明经开区”,位于云南省昆明主城东部。昆明经开区成立于1992年,于1993年经云南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998年,云南省政府批复同意昆明经开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昆明经开区晋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在昆明经开区内设立昆明出口加工区。
昆明经开区位于云南省昆明主城东部,东起黄土坡,西至彩云路、昆洛路一带,南临呈贡新区,北接空港经济区。本次总体规划范围约为147.72平方公里。
昆明经开区发展定位为以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开发区,以新材料产业、绿色食品产业、烟草及配套产业、数字经济产业、现代物流产业、建筑业为六大重点产业。
规划产业空间布局:规划构建主导产业明确、配套产业完善的片区产业空间布局。
——国际化配套服务区,强化片区居住、公服功能完善提升,着力推动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同时保留现状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大健康等基础产业,引导提质增效发展;
——王家营枢纽片区,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及商贸服务产业,配套发展以物流产业为基础的商贸服务及加工制造等产业;
——自贸片区,重点发展金融商务、跨境电商、数字经济、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配套发展现代物流、烟草及配套等产业;
——普照海子产业片区,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配套发展数字经济、新材料产业、现代物流等产业;
——清水产业片区,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配套发展电子信息及园区配套物流等产业;
——大冲产业片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商贸服务产业,同时保留现状制造及物流产业,引导产业提质增效发展;
基于经开区新建片区、城市更新片区的现实需要,各片区保留建筑材料供应、建筑设备供应等建筑产业,逐步推动传统建筑建材产业实现转型升级。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
通过规划环评,分析昆明经开区现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制约因素,评估总体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风险,提出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三、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联系人:林伟康
联系电话:0871-68163075
电子邮箱:jkqjfjfg@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詹工
联系电话:010-50911188
电子邮箱:zhan.liwen@craes.org.cn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资料收集,昆明经开区产业发展现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梳理区域环境问题和资源环境制约因素-->总体规划方案协调性分析,规划实施造成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预防与减缓规划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对规划的环境可行性得出结论-->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包括公众参与调查等)-->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国家对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要求和环保要求,结合云南省和昆明市的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相关要求,回顾昆明经开区的开发现状,分析昆明经开区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演变趋势,研判区域环境问题和资源环境制约关键因素,系统评估总体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风险,综合分析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提出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园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减缓对策与措施,为昆明经开区规划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对昆明经开区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二)对昆明经开区现行规划实施和园区内企业运行的意见。
(三)对本轮开展昆明经开区总体规划环评的建议。
(四)从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滇池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从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等角度,提出昆明经开区下一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次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