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公示

关于昆明曼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犯罪的情况通报
来源: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6-09 16:28:15 编辑:杨锦佳

昆明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正在办理的昆明曼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该公司在未取得相关金融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通过添加QQ好友的方式,将投资人拉进“曼振财富交流群”,在该QQ群里推送关于“曼振财富”投资平台的投资宣传信息,以公司拥有项目投资渠道,投资后可在短期内获得高收益为由,引诱投资人在该公司的投资平台内注册账户,吸引投资人通过向曼振公司相关人员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或向投资平台充值投资的方式吸收资金。为全面查清所有犯罪事实,持续加大侦办力度,全力做好案件追赃挽损工作,现将该案相关工作情况通告如下:

一、 公安机关敦促参与昆明曼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涉案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供述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对拒不配合调查、仍实施或参与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二、 投资受损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案登记:

(一)亲临报案。请相关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报案。办公地址及电话: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昆明市呈贡区洛羊街道办事处辰逸路97号),电话 :67428142。

(二)邮寄报案。投资人可将报案材料邮寄至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昆明市呈贡区洛羊街道办事处辰逸路97号)。请在邮寄材料封面(信封正面)注明“曼振报案材料”,请在提交的每一份证据材料上注明“该材料由XXX提供,身份证号:XXXX,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后附签名、日期并捺手印。

注:报案所需相关材料

1. 报案人自述材料(写明报案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平台注册用户名、注册手机号、注册人姓名、充值银行卡卡号、充值金额、提现银行卡卡号、充值提现情况;2.曼振财富金融平台相关信息截图;3.涉及的转账、汇款等凭证(相关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及支付宝转账对账单);4.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所有材料提交复印件并签字捺手印)

三、 请投资受损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进行报案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报案登记的,视为个人放弃,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挖犯罪,追赃挽损,请广大投资人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法途径方式反映情况诉求,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干扰案件侦办工作。

联系民警:任警官            联系电话:67428142

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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