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昆经开水保承〔2026〕11号)
编号:昆经开水保承〔2026〕11号
项目 名称 | 云南锡铟实验室平台建设项目 |
建设 地点 | 云南锡铟实验室平台建设项目位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云景路2号,项目区南侧为道路,有云景路、晨光路和兴恒路,道路宽15m,均为混凝土路面。项目区外部交通便利,无需建设施工道路。 |
区域 评估 情况 | 开发区名称:无 |
无 | |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 公示网站: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555028 |
起止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5日 | |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 未接到投诉意见 | |
生产 建设 单位 | 名 称:云南锡铟实验室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EC7M | |
地 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云景路2号 电子信箱:miaofengzi@163.com | |
法人代表:彭巨擘 联系电话:0873-3116740 | |
联系人姓名:缪明金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530321********0017 | |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 1. 已经知晓并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业务。 2. 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规范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 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 依法依规按时缴纳足额水土保持补偿费。 5. 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 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 其他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云南锡铟实验室有限公司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2026年 8 月 6 日 |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城市管理局 2026 年 8 月 6 日 |
备注:
1. 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 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 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 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
部门各执1份。


